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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添加”食品越来越多?真相在这里!

专家表示,标榜“零添加”加剧食品添加剂被“妖魔化”,易误导消费者,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位老奶奶到超市面粉区选购面粉,导购推荐了几款正在做特价的产品,她都断然拒绝,表示自己要买“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这是中粮面粉销售人员讲述的一个真实案例。

现代社会,食品安全问题受到高度关注,但一些错误的信息,严重夸大食品添加剂副作用的做法,导致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出现排斥心理,选购食品时,“不添加”“零添加”等成为一个重要标准。

但是“零添加”真的比“有添加”更安全吗?同一种食品,食品添加剂种类越少,质量就越好吗?

现状调查

食品“零添加”“无添加”等字样增多

不知你有没有发现,近几年,号称“真正没有添加剂”“零添加”“无添加”的食品越来越多。为了解真实情况,本报记者在市场上,专门找到米面油以及平时关注最多的速冻食品作为调查样本。

常见面粉品牌中,1+1、金沙河、香满园等外包装上,都印有与“没有添加剂”相关的字样。

食用油品类中,本报记者特意查看了宣传较为广泛的鑫苑大豆油,其包装上写有“无添加”三个字。

再看我们关注最多的速冻食品,记者发现“不添加”字眼多存在于一些大品牌产品中,如双汇、三全和湾仔码头,它们都标注了到底“不添加”什么.
业内回应

标榜“零添加”,有误导消费者嫌疑

为了解行业人士对这类标注的看法,本报记者咨询了多位食品添加剂从业者和食品企业研发人员,他们都表示商家不能这样写,有误导消费者嫌疑,但目前似乎又没有明确的国家规定和标准,只是感觉这样写不规范。

“标榜自家产品‘无添加’,是否有暗示别家产品‘添加’什么的嫌疑呢?”来自舟山某水产企业的研发中心主任认为,国家只规定添加了的物质必须标明,没添加的不用标,但不能理解成“不标‘无添加’就是添加了”,这个逆推是不成立的。而且即使是国家标准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强调“未添加”的话,也不符合规定,因为涉嫌误导消费者认为“不添加食品添加剂更安全”。

某食品从业者认为,只标注“不添加”“零添加”,不说具体物质都不合规定,因为大家并不知道你没有添加什么,只要标注清楚就没有问题。“其实,对小麦粉来说,‘不添加’大部分指的是不加增白剂,但这些本来就是不能添加的。”

上海某添加剂从业者则认为,这要视产品情况而定,看到底是“本来就不允许添加”,还是“可以添加,但商家未添加”。如果本来就不允许,但商家还这样标注,就不符合规定了;反之,本可以添加却没有添加的,商家可以拿来做宣传,像“防腐剂”等一些比较敏感的词,能让消费者更放心地选购。

两种情况

“允许加而未加”VS本不许加也标“不添加”

为确定以上标注“不添加”的食品到底属于哪种情况,本报记者特查阅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该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并详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经查发现,上述列出的“无添加”“零添加”,都属于“标准中允许添加而商家未添加”的情况。

面粉中可以含有多种特定的食品添加剂,植物油中也允许含有多种特定的食品添加剂。上述提到的面粉品牌,其配料栏中只有小麦;鑫苑大豆油的配料中也只有大豆油。

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中,特定的增味剂、着色剂、抗氧化剂、水分保持剂、膨松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凝固剂、抗结剂、防腐剂、甜味剂等都可以使用。

以史密斯菲尔德的美式培根为例,产品配料栏中显示:猪肉、食用盐、白砂糖、三聚磷酸钠、D-异抗坏血酸钠、亚硝酸钠。经查,亚硝酸钠属于护色剂、防腐剂,与产品标注内容统一。

再看GB 2760-2014,速冻米面制品可用的着色剂有β-胡萝卜素、辣椒红、叶黄素、柑橘黄、高粱红、天然胡萝卜素、甜菜红。其中β-胡萝卜素可以是人工合成的,即速冻米面制品中可以添加合成色素,而三全和湾仔码头都没有添加。

关于防腐剂的规定是:防腐剂一般不能用于冷冻米面制品。只可用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且限定在冷冻米面制品(仅限风味派),比如风味蒸蛋糕产品,而三全蒸蛋糕没有添加;至于三全儿童水饺和儿童馄饨,本来就不能添加。

对此,一位食品添加剂从业者解释,速冻保鲜条件本来就比较严格,没有添加防腐剂的必要,因此普通产品都没有标识过。按理说,速冻米面制品中本来就是不能添加防腐剂的,企业这样标注,或许是因为一些原料本身会添加防腐剂,或者使用的都是无添加防腐剂的原料。

专家意见

食品添加剂不可或缺,消费者要理性对待

选购食品时,“不添加”“零添加”等成为购买食品的重要标准。那么,“零添加”真的比“有添加”更安全吗?这样的标准是否有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制约?同一种食品,食品添加剂种类越少,质量就越好吗?

GB 2760-2014中规定,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防腐剂、甜味剂、着色剂、增稠剂、乳化剂等,并且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与残留量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第七十八条规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标注“特供”“专供”“特制”“监制”等字样。对于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当含有或者使用的物质,不得以“不添加”“不含有”等字样强调未使用或者不含有。

对此,不少专家曾公开发表过看法,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席陈君石院士曾说:“就世界范围内来讲,食品加工业越发达的地区,食品添加剂使用得越多。一些厂家在产品广告或者标签中标注‘本产品不含食品添加剂、防腐剂、色素’,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误导消费者认为‘食品添加剂、防腐剂和色素都不是好的东西’。实际上,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不允许厂家做这种有误导性的标注,如果企业采用了这种不正当的宣传方式将会受到严惩,而我国目前尚无类似的法律法规。”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刘治也公开表示过,国家对添加剂的类型、用量都有明确规定,个别企业在宣传中抓住消费者心理,宣传产品“零添加”的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2000多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中是不可或缺的,食品添加剂不应被“妖魔化”。

中国质量报记者在专访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技术副总监袁洁高级工程师时,专门提出“‘零添加’真的比‘有添加’更安全吗?”以及“同一种食品的添加剂种类越少,质量就越好吗?”两个问题。

袁洁这样回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加工食品时,根据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所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安全的,“零添加”“无添加”口号是商家迎合消费者心理的经营手法,消费者若能科学地认识食品添加剂,对其使用规定有所了解,就不会受这种问题困扰。

针对第二个问题,他表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目的是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满足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每种食品的生产工艺和生产配料均有差异,食品的产品质量不是以食品添加剂的加入种类多少来判定的。